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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梁历史名人之十四——新四军杰出人物李丰平

新四军杰出人物李丰平

  李丰平(1912.1.10~2008.3.28),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。1932年转入中国共产党。曾任共青团中央宣传干事,上海反帝大同盟青年部部长,共青团江苏省委组织部秘书、巡视员,共青团区委书记。抗日战争初期,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干事,陕北公学党总支书记,中共潢川中心县委书记,黄梅地委临时工委书记,新四军第3支队挺进团政治委员,中共鄂豫皖区委民运部副部长兼中共立煌市市委书记,中共皖鄂边省委书记,无巢地委书记。皖南事变后,任中共皖江区委社会部部长兼皖江行署公安局局长,新四军第7师政治部锄奸部部长、政治部副主任。参加1943年春皖中反“扫荡”,1945年淮南津浦路西反顽战役。解放战争时期,任山东省公安局副局长,昌潍警备司令部副司令员,鲁中南区党委社会部部长兼行署公安局局长,中共浙江省委社会部部长,杭州市军管会公安部部长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浙江省公安厅厅长,浙江省副省长,浙江省政协副主席,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、书记处书记,中共安徽省委书记,中共浙江省委常务书记,浙江省省长,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。中顾委委员。
  李丰平同志因病治疗无效,于2008年3月28日在杭州逝世,享年96岁。
  李丰平病重期间及逝世后,胡锦涛、习近平、贺国强、李源潮、张德江、俞正声、宋平、曾庆红、路甬祥、桑国卫和张劲夫、王芳、刘复之、张震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。
  根据李丰平同志的遗愿,李丰平同志的骨灰与其夫人文芸同志的骨灰一起撒向钱塘江。

李丰平同志生平
  李丰平同志1912年1月10日出生于四川铜梁(今属重庆市)。1931年10月在上海参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,1932年9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。1931年10月至1933年6月历任上海市中等学校学生救国联合会团组书记、宣传部长,团中央宣传部干事,共青团江苏省委反帝委员会委员,上海反帝大同盟青年部长,共青团上海南市区及法南区区委书记,共青团江苏省委组织部秘书,共青团江苏省委巡视员。1933年6月因叛徒出卖,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入狱。1937年11月出狱后,到延安中央党校学习。1938年1月,任中央组织部干事,5月任陕北公学中共总支书记。1938年11月起,奉调华东工作,历任中共潢川中心县委书记,黄梅地委工委书记,鄂豫皖区党委委员、民运部长兼立煌市委书记,皖鄂边区省委书记,豫皖苏边区党委委员兼淮上地委书记、行政办事处主任,安徽省无巢地委书记,鄂皖边区地委书记兼新四军七师挺进团政委,皖江区党委委员兼社会部长,新四军七师除奸部长,皖江行署公安局长,新四军七师政治部副主任。1946年12月,调山东工作,历任山东省公安局副局长,昌潍警备司令部副司令,鲁中南区党委社会部长兼鲁中南行署公安局长,华东大学分校校长。1949年5月,到浙江工作,任中共浙江省委社会部长兼中共杭州市委常委、杭州市军管会公安部长。1950年5月起,任中共浙江省委委员兼社会部长,省人民政府委员兼公安厅厅长,省检察署检察长,省政法委员会副主任、主任。1952年12月,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副主席、省委常委。1955年8月,任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、省人民政府副主席。1956年7月,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处书记、省人民委员会副省长、省政协副主席。1961年2月任中共中央华东局委员。1962年3月任中共安徽省委书记处书记兼监察委员会书记。1965年11月调回浙江工作,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务书记、省人民委员会副省长。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受到冲击和迫害。1978年1月恢复工作,任浙江省革命委员会秘书长,5月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、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。1979年12月任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。1983年5月,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。1993年8月离职休养。李丰平同志从1983年开始任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,是党的八大、十二大、十三大、十四大、十五大代表,十六大、十七大特邀代表,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
  李丰平同志少年时期阅读进步书籍,接受革命思想。1931年10月加入共青团组织后,在党的领导下,积极组织青年学生开展抗日宣传运动,大力发展共青团组织。1933年6月,因叛徒出卖,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入狱。在狱中,李丰平同志信念坚定,同敌人进行了坚决斗争,保持了共产党员的崇高气节。1937年11月,经党组织营救出狱后,在延安从事党的组织工作。1938年11月起,李丰平同志辗转鄂豫皖地区,在极其复杂的环境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抗日政策,放手发动群众,发展党的组织,壮大人民武装抗日力量,与日伪军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游击战争。
  抗日战争胜利后,李丰平同志在山东从事公安政法工作,他发动各级公安机关大力开展打击汉奸、特务活动,活跃武工队组织,配合敌后游击战争。同时,十分重视公安队伍建设,积极开展公安干部培训工作,为山东公安政法队伍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  1949年5月,杭州解放后,李丰平同志出任浙江省委社会部长兼中共杭州市委常委、杭州市军管会公安部长。在此期间,他一方面坚决打击敌对破坏势力,努力维护社会秩序,一方面致力于建立健全各级公安组织,训练公安干部,使杭州的公安工作从无到有,为解放初期杭州的社会稳定奠定了良好基础。1952年开始,担任省政府副主席、省委常委,分管政法各部门工作,为我省司法建设、社会建设、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自己的努力。1955年后,他在省委分管财贸工作,积极贯彻中央财经工作政策,抓好全省“粮食三定到户”和粮食统购统销工作,开展改造私营工商业运动,为形成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做了大量工作。此后,他奉调安徽省委工作,主抓农业,为安徽经济恢复和发展作出了贡献。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他受林彪、“四人帮”诬陷迫害长达10年之久,但仍对党忠心耿耿,坚持原则,坚持斗争,表现了共产党人无私无畏的革命精神。1978年平反后,他长期担任省委、省人大常委会、省政府主要领导,以极大的政治热情和旺盛的工作精力,认真贯彻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,深入调研,提出了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。担任中顾委委员及离休后,全力支持省委工作,努力发挥参谋作用,时刻关心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,积极参加社会活动,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倾注了大量心血。
  李丰平同志参加革命以来,一贯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,共产主义信念坚定,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充满信心。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,坚决拥护党的领导,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他工作扎实、任劳任怨、勇于开拓,具有务实创新、无私奉献的精神。他讲党性、顾大局、守纪律,公道正派、光明磊落,谦虚谨慎、团结同志,始终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。他清正廉洁,艰苦朴素,对身边工作人员和子女要求严格,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。
  李丰平同志的一生,是革命的一生,战斗的一生,是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孜孜以求、不懈奋斗的一生。


oooooooooo家园提示:人自为谱,家自为说,正误自辨,取舍自酌。引用注明作者和出处。 来源:罗氏家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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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05/12/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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