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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岩英烈罗娟华

红岩英烈罗娟华

  罗娟华(1925-1949),女,四川富顺人。因其父罗绍鼎(华阳人)脱离国民党二十四军某团,她便随父、母(黄轩裳,郫县太和镇人)离开富顺县城,迁居成都市前卫街居住,以经营茶馆为生。1937年,其父病故,茶馆退股,家庭生活日趋困难。母女三人为了生存,其母以经营豆油、醋和帮人织毛线衣维持生活。
  她自幼聪明、勤劳、好学。在城守街高小毕业后,因家庭困难未能升学,在家协助其母看店经营小生意。后来她希望通过职校学习找一个度日的工作,于是她去成都正则会计补习学校学习,但结业后,未能如愿。为了一家三口的生活,她想方设法到一家私人烟厂当了卷烟工人。
  1943年6月,她与王逸平(中共地下党员)在成都结婚,住成都市皮房街四十四号。1945年,党组织为了筹集经费,开办了群生等公司。她在国民党二十四军任副官的丈夫也投资参加了群生公司的工作。她的家也被地下党作为活动地点,她常主动为开会的同志放哨望风。1947年,地下党编印刊物在她家油印,她积极帮助翻纸张,发送刊物。1948年2月,国民党特务去雅安抓捕王逸平。而王于前一天就到了成都,得知消息后,组织上即安排王携家属子女外出躲避。途中,她想到忘了带孩子的衣物,即独自一人回去取,不幸被等候在她家门口的特务抓获,被关进了玉带桥街警备司令部稽查处。尔后被押往重庆渣滓洞监狱。在狱中,她未被敌人酷刑吓倒,她虽不是中共党员,但她对地下党在她家的各种活动情况和人员,没有向敌人吐露半点。同时,她还主动为受刑伤的难友做事,左绍英生小孩时,她热心帮助照顾,并积极参加难友们进行的各种斗争。
  1949年,“一一二七”大屠杀时,敌机枪对着楼八室扫射,两个婴儿的母亲和难友们中弹牺牲,失去母亲的两个婴儿——“监狱之花”和“苏菲亚”在床下血泊中哇哇哭叫,此时,她已中数弹倒下,听见婴儿啼哭,她强忍剧痛爬向床角,以自己的身体掩护孩子。特务们进房补枪时,用步槍将她勾出,并射击她的头部,她的头破碎得血肉模糊,随即两个孩子也被刺死。她被捕时,她的幼女还不满一岁。作为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,在狱中强忍对丈夫安危、子女哺育的悬念,特别在生死关头,她竟毫不畏惧,把自己的生命献给了新中国。
  1950年2月,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她为革命烈士,遗体被安葬在重庆歌乐山革命烈士陵园。富顺县党史、县志刊载着她的传记,富顺县革命烈士事迹陈列馆陈列着她的遗象并展示她的事迹。


oooooooooo家园提示:人自为谱,家自为说,正误自辨,取舍自酌。引用注明作者和出处。 来源:罗氏家园
阅读:5264
日期:2005/11/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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