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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伦遗事

罗伦遗事

作者:佚名http://www.luos.org

  罗伦字彝正,一字应魁,号一峰。年五岁,尝从祖母入园,果落,众竞取,公独赐而始授。甫十四即授徒于乡以赀养。庄重严毅,师道卓然。十五入郡庠,即有志圣贤之学。尝曰:“举业非能坏人,人自坏之耳!”知府张瑄,怜其贫,周之粟,谢不受,景泰丙子(七年 1456)领乡荐,癸未(天顺七年 1463)赴会屋,灾公攀垣呼曰:“吾生乎无毫发得罪于天,今乃至此,如吾亲何?”须臾,垣上一老人以杖提而出此,招老人谢之,不见。成化丙戌(二年 1466)廷试对策,顷刻万余言,指切时弊中,引程正(叔)公语:“人主一日之间,接贤士大夫之时多,亲宦官宫妾之时少,则可涵养气质而熏陶德性,执政欲节去宦官”句,公不从,遂擢旧进士第一,授翰林院修撰。 会大学士李贤奔丧毕,奉诏还朝。公诣私第告以不可。始以其言为然,既数日,公察其无去意,上扶植纲常疏,历陈古今起复之非,反复数千言,遂谪福建泉州市舶司副提举。公虽见逐,而士论益荣之。自是台省少起复者,巡按福建御史涂棐,为泉州知府李宗学所诬讦,被徵词连公当并逮。镇抚司某曰:“罗先生可至此乎!”即日鞠成之,公得免。明年,以商辂言召还,复修撰,改南京。时友人章懋、荘昶、黄仲昭、陈荘,同官于南(京),讲明道学,慨然有继往开来之志。两京诸司隶卒,率放还,而取其月钱为故事,惟公与仲昭不取。公名垂天下,所至人必相率而观之。虽武官俗吏,皆如(是)敬仰。寻,引疾归,不复出。公为人刚正,严于律己。义所在,毅然必为,富贵名利泊如也。里居倡行乡约,相率无敢犯,。尝欲仿古置义田以瞻族人。治丧不用浮屠法,人多化之。居父母忧,踰大祥,始食盐酪。自穷以至贵显,衣食粗恶,或遗之衣,见道殣解以复之。晨留客饭,妻子贷粟隣家,傍午方炊,不以为意。爱本邑金牛山幽僻,筑室著书其中。四方学者甚众。戊戌(成化十四年 1478)九月,卒于金牛山,年四十八。疾革时示门人曰:“人之为学,易簧之际始验。”怡然而逝。自御赐袍服,他无所存。门人故友,助以衣冠,始克殓葬。哭祭者日数百人,四方奔丧者三载不绝!新会陈献章为之传曰:“世之知伦者,不过以其奇伟之节,果敢之气,滂沛之文而已,所逮皆未尽知也。”又曰:“伦才大于及其志,其青天白日足称云。”荘昶曰:“孤忠大节,文文山(文山为文天祥之号)为宋一人;高风直气,罗一峰为今一人。”所著有《五经义疏》、《一峰集》行于世。明嘉靖初,御史唐龙,请追赠左春坊左御德,谥文毅,县城敕建专祠,命有司春秋致祭,世袭后裔祀生一人。
  (罗先骥2008年10月23日电邮稿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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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08/10/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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