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犍为县原政法委书记罗荣昌

犍为县原政法委书记罗荣昌

作者:谢仁盛http://www.luos.org

  罗荣昌(1933.11~1995.2),男,四川犍为县人,中共党员,三级警监,在公安战线苦苦奋斗了45年,连续28年担任犍为县公安局局长、县委常委,三届县政法委书记。

年富力强 他在一线拼搏

  1933年11月16日,罗荣昌同志出生在犍为县定文区定文乡新生村4组。他的前辈都是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汉。父母靠那点视为命根子的土地,维持着一家人的生活。尽管生活艰难困苦,他的父母还是省吃俭用,供养罗荣昌同志上学念书。
  1951年4月,年仅17岁的罗荣昌同志高中毕业后,被分配到犍为县第六区(原定文区)区公所任公安员,负责3个乡(后来的定文、寿保、舞云)的土地改革、清匪反霸、治安保卫工作。他参加工作后,勤于学习,善于思考,一步一个脚印地投身到土地改革运动中,同土匪、恶霸、特务、反动党、团和反动会道门的骨干分子,进行了殊死斗争。在为期一年的公安员生涯中,他兢兢业业、旗帜鲜明,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良好的精神状况,饱满的政治热情和使不完的劲,深入群众,访贫问苦,收集整理犯罪材料。他的足迹踏遍了辖区的青山绿水,为全县镇压反革命运动立下了汗马功劳。截止1951年12月15日,犍为共逮捕特务39人,反动党、团骨干份子和反动军官163人,反动会道门骨干17人,土匪26人,恶霸54人;缴获长槍3支、短槍5支、单子槍2支、六0炮弹2枚、手榴弹34枚、子弹1791发、收、发报机4部,这其中包含着罗荣昌同志的一份心血。
  1952年4月,罗荣昌同志刚刚转正定级,就被提升为侦察员,调到犍为县公安局一股工作。当时的公安局一股,肩负着保卫国家安全、政治案件侦查、敌社情调查收集等重任,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能部门。罗荣昌同志以坚定的政治责任感,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。在1953年开展的全县大规模取缔反动会道门的运动中,罗荣昌同志主动请缨,同全县76名工作人员一起,深入基层,调查摸底,清理登记道首和道徒324人,逮捕道首3名,管制道首13名,使122名道徒投案自首,动员72名道徒声明退道。由于工作成绩突出,1954年10月,经县委组织部批准,罗荣昌同志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,并担任犍为县公安局一股副股长。
  担任领导后,罗荣昌同志率领全股侦察员,严密掌握社会动态,灵通情报信息,严厉打击政治犯罪。
  1955年,农村中破坏统购统销和互助合作、造谣破坏、抗拒改造、反攻倒算等案件突出,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农业生产。4月6日,县委决定在当年秋季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农村镇反运动。罗荣昌同志与抽调的192名干部一道,深入到马庙、泉水和二十九个落后村、24个边沿结合部,充分发动群众,收集整理反革命分子的证据材料。通过材料准备、集中学习、小组斗争、甄别定案、复查五个阶段的工作,查清了有各种政治问题的人2640名,依法逮捕了一批反革命分子,沉重打击了敌人的嚣张气焰。
  1955年12月,罗荣昌同志被调到乐山地区公安处一科工作,并担任副科长,直到1966年2月。

困难时期 他关心群众疾苦

  1966年3月5日,经省委组织部批准,罗荣昌同志调任犍为县公安局局长。1966年3月14日,又经批准担任犍为县公安局党组书记,进了县委班子。连续28年任公安局局长、县委常委、10年任政法委书记。在这28年的局长生涯中,罗荣昌同志严于律己,平易近人,不搞特权,为警清廉,带领公安民警团结战斗、冲锋陷阵,守卫犍为这片土地,留下了不少令人难忘的事迹。
  1966年,全国开展了“史无前例”的文化大革命,犍为人民为了保卫红色政权永不变色,让革命的红旗飘扬千秋万代,怀着对毛主席的无限敬仰,投入到了“轰轰烈烈”的运动中。由于受林彪、江青两个反党集团的操纵,使运动偏离了方向,全国掀起了“夺权”、打倒“走资派”的热潮。时任县委书记的甘玉元、原县长魏春集、组织部长邱古乾、武装部长唐成武等同志,被扣上了“反革命当权派”、“走资派”的帽子,被游斗、殴打。在公安内保战线工作了十多年的罗荣昌同志看在眼里,气在心头,深感自己没有保护好领导干部的人身安全。他在一次批斗会上,主动站出来动员大家要注意方法,依法办事。他的这一举动,激怒了那些“血气方刚”的热血男儿。他的一句话,换来了自己的噩运。他被扣上“保皇狗”、“黑公安”的帽子,被揪出来陪斗。在多次批斗中,罗荣昌同志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,理直气壮地说:“我没有错,公安民警的职责就是要保护好人,打击犯罪。”由于罗荣昌同志“顽固不化”,不知挨了多少次斗,遭了多少次打。在1967年的一次批斗会上,他被打断了腰椎骨,当场瘫倒在地,送往医院抢救后,仍不能恢复健康,虽然没有瘫痪,却靠背钢架子支撑身体,一遇天气变化,就会疼痛难忍。
  1971年整党建党后,经4月24日民主选举,罗荣昌同志当选为犍为县公安局机关支部书记。1974年9月22日,建立犍为县公安局党委,罗荣昌同志任党委书记;1980年12月13日,公安局建立党组,罗荣昌同志任党组书记。1983年12月13日,罗荣昌同志被任命为犍为县政法委书记,并一直任职到退休。
  罗荣昌同志担任局长后,凡是发生大要案件,他都要亲临现场,指挥侦查,直到破案。
  1976年11月10日晚10时半,以刘永昌、肖连友、柳建新、易国文为首的16名暴徒,持匕首、菜刀、钻子、木棒等凶器,冲进敖家公社住宅区,杀死群众一人、刺伤干部一人后,抢劫武装部子弹1000余发,手榴弹两枚,分散而逃。当获悉这起反革命暴乱案件后,罗荣昌同志拖着伤体,忍着疼痛,率领公安民警、武警战士连夜赶赴现场,与县委和地区公安处领导一起现场指挥,采取堵、截、追的办法,奋战六天六夜,击毙首犯刘永昌,其余罪犯全部抓获。
  1979年3月,根据中共中央(79)5号文件,罗荣昌同志抽调20名民警组成摘帽办公室,历时两个月,给2414名四类分子摘了帽子,纠正了错划错戴帽子的人86名。
  1980年9月18日晚,民主公社光辉5队发生一起杀死二人的特大案件,罗荣昌同志率领民警,激战一个通宵零半天,于次日晚破案,捕获故意杀人犯段少清。
  1983年7月27日,龙孔乡四民村二组发生一起杀死四人的特大案件,罗荣昌与副局长张希远、周成益率20名民警奔赴现场,奋战三天两夜,擒获凶犯宋吉祥。
  1983年9月,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《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》的精神,罗荣昌同志依照“从重从快,一网打尽”的方针,打响了严打斗争第一战役第一仗,逮捕刑事犯罪分子365名,劳动教养7人,摧毁流氓、抢劫、盗窃团伙17个。紧接着,又在84年至87年元月,打了第二战役和第三战役,三个战役共打了11仗,取得了很大成绩。
  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运动中,罗荣昌同志在政治上、思想上、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,率领全局民警严密掌握社会动态,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,落实各项防范措施,使全县社会稳定,人心安宁。
  值得一提的是,为了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要求的高素质的公安队伍,罗荣昌同志多次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和要求,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,坚持开门纳谏,抓好民警的学习教育,突出整顿重点,认真查找问题,使民警牢记宗旨,严守纪律,秉公执法,依法办事,建造了一支在关键时候拉得出来,用得上去,使领导放心,群众满意的犍为公安队伍。为维护全县的社会稳定、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显著贡献。在他担任公安局长的28年中,公安队伍中没有出现职务犯罪行为。
  1992年,全国首次授衔时,罗荣昌同志被授予三级警监警衔。全省仅有4名县级公安局长获得此项警衔级别。

局长身后 站着一位贤内助

  罗荣昌同志能够在公安战线发光发热,做出了那么多的贡献,他的身后有一位始终关心、支持、理解和爱护他的贤内助,那就是他的妻子龚华玉同志。她撑起了罗局长家庭事务的整个天空。
  龚华玉同志不仅是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,更是一名贤妻良母。她在繁忙的公安事务中,肩负着政工科科长重任。同时,她还辛勤地操持家务,养育儿女。龚华玉同志最牵挂的就是如何支持罗荣昌同志的工作。当丈夫被打断腰椎,躺在病床上不能自理生活时,龚华玉同志熬汤喂药,端茶送水,料理罗荣昌同志的吃、喝、拉、撒、睡,和丈夫一起共度难关;当罗荣昌同志忙于处理事务,天冷了,忘了加衣服时,龚华玉将衣服送到他的办公室,问一句“不知道冷吗?”;当罗荣昌同志加班加点地工作,忘了吃饭时,龚华玉同志将饭菜送到他的面前,说一声 “不饿吗”?罗荣昌同志看一眼贤慧的妻子,总是缓缓地回答:“还走不脱嘛。”然后摸摸脑袋,又伏案工作。 龚华玉同志的举动,温暖着罗荣昌同志的心,使他能够一心扑在工作上。
  罗荣昌同志在公安战线上,默默奉献了45年,他对得起党,对得起国家,对得起人民群众,唯一对不起的是他自己。他不喝酒、不赌博、不贪、不占;他背钢架支持伤残的躯体27年,没有轻闲地过过一天;他长期胃痛,没有时间治疗,最终留下病患;由于超负荷的工作,他的身体日渐消瘦,也没有叫过一次苦。这种敬业精神,这种事业心、责任感和夫妻情,多么使人感动、使人佩服啊!
  1994年,罗荣昌同志刚退休,就感到身体不适,去医院检查,这一查,却查出了晚期賁门癌,癌细胞也扩散,严重影响整个食道和胃、肠器官。他不得已躺上了病床。在几个月的治疗过程中,龚华玉同志整天护理他、照看他、安慰他,使他的生命维持了相当一段时间。
  1995年2月23日,罗荣昌同志逝世了,终年61岁。他的一生,是踏踏实实的一生,是堂堂正正的一生,更是清清白白的一生!他两袖清风,就象一条永不折射的射线,亮丽而一尘不染。他走了,没有给子女留下什么,却留下了人民对他的赞誉,对他的思念,对他的敬仰和永久的怀念。
  (此文为作者受犍为县政协委托,2005年8月,为《犍为文史资料》撰稿而作。)

  作者简介:谢仁盛,笔名:仁者午马,1954年2月出生于犍为县伏龙乡。1971年初中毕业后,任过教师,1972年12月24日,经县委农工部批准,担任伏龙乡农业技术员,1975年11月3日转正调大桥乡文书,1978年3月调定文区团委书记,1986年12月定文乡驻乡民警,1991年定文派出所副所长、所长、1996年2月,任罗城派出所所长,1998年2月调“110”巡警,1999年11月刑警大队侦查员,2002年4月至今,供职于犍为县公安局法制股,主任科员,正局级侦察员,一级警督。


oooooooooo家园提示:人自为谱,家自为说,正误自辨,取舍自酌。引用注明作者和出处。 来源:罗氏家园
阅读:6875
日期:2008/9/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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